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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回應書

香港小童群益會始創於1936年,一直本著「培育新一代,攜手創未來」的宗旨,關注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重視兒童為本及其福祉的保護,為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多元化的專業服務。

行政長官於九月十七日發表任內第四份施政報告,本會現就有關內容有以下回應及建議:

青少年精神健康

本會認同特區政府提出的九項加強措施。然而,針對受初期情緒困擾的青年,本會建議參考「賽馬會平行心間計劃」的服務模式,於各區開設相關服務,或將其整合至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為青年提供自在、放空與舒壓的空間,並由專業社工及輔導員聯同跨專業團隊進行評估與及早介入,以提升青少年的求助意識,支援有需要的青年。

此外,本會樂見政府優化網上情緒支援的文字輔導平台和網上青年支援隊、將「三層應急機制」恆常化並擴展至高小,以及增撥資源培訓駐校社工。本會同時建議鞏固社區現有多元化且有益身心的活動,透過運動及營隊等項目,協助學生培養抗逆力、建立正面自我形象、減少沉迷網絡世界,從而進一步加強對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的支援。

凝聚家庭 守護兒童

本會樂見特區政府在「凝聚家庭」及「守護兒童」兩方面的承擔,本會建議:

  • ● 政府在未來北部都會區發展中,全面融入「兒童友好社區」理念,包括增設多元化遊樂與共享空間、提升社區安全、改善設施維修機制,並設立兒童參與平台,讓兒童就規劃提出建議。此舉有助回應兒童成長需要,促進共融發展,塑造具包容性及可持續的社區環境。
  • ● 為正辦理離婚及有12歲以下子女的夫婦須強制完成共享親職工作坊/課程,並強制接受調解服務,盡早妥善處理子女的照顧及管教、財務等安排,有助加快法律程序的時間;與此同時,要求參與離異父母輔導,個別情緒支援,以處理好子女照顧及管教為要,減少雙方離婚過程的煎熬及不滿,有助日後推展「共享親職」。再者,為了改進現時的服務,協助有合作困難及衝突的離異父母,本會極力建議政府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援、臨床督導、專業培訓,以及合理的人手與個案比例。除了公眾教育及宣傳外,本會建議婚前、家長教育、離婚前、再婚前,甚至學生性教育都應將「兒童為本」、「保護兒童」及「父母責任模式」的原則加入課程及活動中,以至在不同的人生階段都有機會接觸相關的資訊及教育,逐步改變過往根深蒂固的概念,最終建立一個兒童友好的社會。
  • ● 政府協助即將離宿但缺乏家庭支援的青少年學習獨立生活技能,包括預算管理、日常開支規劃等,以助他們順利融入社區,降低邊緣化風險。同時,政府應提供短期過渡住宿和租務指導,確保青少年在離開宿舍後能穩定生活,為他們自立提供堅實基礎。
  • ● 在推動香港兒童保護工作的未來發展方面,本會建議政府每年整理並公開發佈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統計數據,並在刪除個人資料後,開放相關數據及保護兒童資料系統供研究參考。此外,政府應長遠採納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對未能保護兒童免於死亡或嚴重傷害的旁觀者追究刑事責任,以強化兒童權益保障。


鼓勵生育

本會歡迎特區政府進一步推出鼓勵生育措施,透過不同層面的創新政策鼓勵生育。兒童早期發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本會相信締造一個有利早期兒童發展及保護兒童的環境,有助鼓勵生育及支援新生家庭及其照顧者,並建議透過「社區親子中心」,支援育有6歲以下兒童或有需要的家庭,為嬰幼兒及其家長提供早期介入服務,當中涵蓋健康、飲食營養、安全環境、育養質素及早期學習等五大範疇。營造有利於早期兒童發展及保護兒童的環境,不僅能鼓勵生育,更能為新生家庭及其照顧者提供實質支援。此外,「社區親子中心」長遠亦可發揮家長教育功能,支援照顧者的身心需求,協助家長與孩子建立親密關係,特別是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的家庭,營造健康愉快的成長環境,從而從源頭降低虐兒風險。

增強特殊需要兒童支援

本會樂見特區政府加強對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童的照顧。為填補學生升讀小學後的適應訓練缺口,本會建議增撥或彈性調動資源,強化「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與小學的合作,提供第二層額外支援。該服務應於特殊需要兒童升讀小學後的第一學期,持續提供銜接與支援,協助學生及家長盡快適應小學生活,確保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能在支援下順利過渡至小學環境。

精準扶貧

本會認同特區政府繼續擴大「共創明『Teen』計劃」、「社區客廳計劃」及「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以專注為「劏房」住戶、單親住戶和長者住戶三個目標群組提供支援。本會建議政府在推行「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時,並不應單以重返勞動市場為唯一目標。計劃對支援經濟困難、單親及有社會需要的家庭尤為重要,不僅有助釋放勞動力,亦能減輕照顧壓力及強化兒童保護。此外,本會支持繼續保留社區層面的課餘託管服務,讓未曾參與計劃的學生、家長能按居住區域與子女需要作出合適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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