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 防止現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再次出現違法行為;
- 提昇青少年獨立思、考判斷危機處理及解決問題能力;
- 助青少年發揮個人潛能,重建自信,肯定自我;
- 強化青少年與家庭、學校、朋輩系統的正面關係,增加互信和支持。
對象
為西九龍警區(油麻地/尖沙咀警署、旺角警署、深水埗警區、九龍城警區),因干犯輕微罪行需要接受警司警誡之青少年提供輔導。
服務內容
- 社工與參加者定期會面提供輔導
- 社工與參加者定期作進展評詁
- 安排參加者參與配套程序活動
- 個人發展計劃
- 法律工作坊
- 社會服務活動
- 自我挑戰活動

- 歷奇挑戰活動
- 乘風航海/水上訓練活動
- 軍事訓練活動
青鋒網服務資料概況(4/2017-3/2018)
個案服務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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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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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開個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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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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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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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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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活動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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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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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服務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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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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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率(不重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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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何謂「警司警誡令」?
警司警誡令的施行乃基於警方被賦予的酌情權,犯事人須未足18歲所犯事屬初次及輕微,又承認所犯事項。在此情況下,警司級或以上官階之警務人員,運用酌情權給初犯事之青少年口頭警誡,以代替刑事檢控,但需要接受警方「青少年保護組」之警務人員監管,時間為一至兩年。
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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