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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建議書

香港小童群益會秉承「培育新一代 攜手創未來」的宗旨,致力為兒童及青少年提供全方位服務,關懷他們的福祉和成長。本會期望《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內容可以創造有利兒童及青少年發展的條件和機會,營造兒童及青年友好的成長環境,讓他們可以發揮潛能及貢獻社會。本會就此提出以下有關兒童及青少年服務的建議:

保護兒童

政府去年決定於2026年起在虐兒個案高發地區設立「社區親子中心」,透過遊戲為本的親子活動及正向育兒教育,支援育有6歲以下兒童或有需要的家庭。本會認為,營造有利於早期兒童發展及保護兒童的環境,不僅能鼓勵生育,更能為新生家庭及其照顧者提供實質支援。本會建議逐步擴展「社區親子中心」至其他各區,並參考「恩童計劃」及「童亮計劃」的服務模式,為嬰幼兒及其家長提供早期介入服務,涵蓋健康、飲食營養、安全環境、育養質素及早期學習五大範疇,以促進嬰幼兒的全人發展。此外,「社區親子中心」長遠亦可發揮家長教育功能,支援照顧者的身心需求,協助家長與孩子建立親密關係,特別是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的家庭,營造健康愉快的成長環境,從而從源頭降低虐兒風險。

為提升社會對兒童保護的意識,政府應加強公共教育,透過大眾媒體、社區宣傳及學校教育等不同渠道,教導市民辨別虐兒跡象及強制舉報機制。同時,對於教師、社工及醫護人員等強制舉報者,應提供定期培訓及清晰指引,提升其辨識危機與介入個案的專業能力。透過全民教育與專業支援雙管齊下,建立更全面的兒童安全網。

除了公眾教育及宣傳外,本會建議婚前、家長教育、離婚前、再婚前,甚至學生性教育都應將「兒童為本」、「保護兒童」及「父母責任模式」的原則加入課程及活動中,以至在不同的人生階段都有機會接觸相關的資訊及教育,逐步改變過往根深蒂固的概念,最終建立一個兒童友好的社會。

本會建議政府在未來北部都會區發展及舊區重建規劃中,全面融入「兒童友好社區」理念,包括增設多元化遊樂與共享空間、提升社區安全、改善設施維修機制,並設立兒童參與平台,讓兒童就規劃提出建議。此舉有助回應兒童成長需要,促進共融發展,塑造具包容性及可持續的社區環境。

在推動香港兒童保護工作的未來發展方面,本會建議政府每年整理並公開發佈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統計數據,並在刪除個人資料後,開放相關數據及保護兒童資料系統供研究參考。此外,政府應長遠採納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對未能保護兒童免於死亡或嚴重傷害的旁觀者追究刑事責任,以強化兒童權益保障。

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

全港公營中小學有超過67,000名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但輪候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的評估平均需時12至18個月,延誤診斷及支援,延誤診斷與早期介入,嚴重影響學生的學習發展及心理健康。家長期間須處於子女學業壓力、行為及社交適應問題外,亦要面對學校及其他家長的誤解與投訴,長期處於焦慮與無助之中;對子女未來升學及就業前景更感到迷惘與憂慮。本會建議政府加強跨部門協作,擴充評估服務、提升教師專業培訓、加強校本支援及資源配對,並設立家長支援平台及轉介服務。長遠而言,政府應強化職業導向教育及非學術出路發展,如職業訓練、實習機會及個人發展計劃,協助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規劃未來,融入社會。

在加強照顧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童方面,本會建議增撥/彈性調動資源加強「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與小學合作強化第二層的額外支援,填補升讀小學後學生適應性訓練的缺口,協助他們及家長盡快融入小學生活,以確保特殊教育需要學生能具支持地過渡小學環境。

有精神健康需要的青少年

針對受到初期情緒困擾的青年人,本會建議參考「賽馬會平行心間計劃」的服務模式,在各區開拓相關服務或整合至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內,為青年人提供自在、放空及舒壓的空間,由專業社工及輔導員,與跨專業進行評估及早介入,加強青少年求助的意識,支援有需要的青少年。本會建議加強教師及家長的「精神健康素養」及校本活動,營造一個接納及支援的環境,以鼓勵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及子女及早尋求協助。

加強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在各區第一層的角色,為社區內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支援服務,協助推行「校本三層緊急支援計劃」,並擴展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的年齡範圍至29歲,以支援中學生、大專生及在職青年,達到基礎照顧的效果。

本會支持政府立法擴大危險藥物名單,將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列為毒品及禁止18歲以下人士管有另類吸煙產品,並建議將有關的個案轉介至社區支援服務計劃跟進及透過地區外展社工隊為區內的老師及家長提供支援。除了立法措施外,本會支持加強「健康校園計劃」加入「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為測檢毒品,以進一步強化青少年遠離毒品的決心。與此同時建議鞏固現時校本及社區上多元化有益身心的活動,協助學生建立正面的自我形象,提升抗拒新興毒品的能力。

高危兒童及家庭

精準扶貧是當前政府的扶貧策略,旨在將資源投放在最需要幫助的人身上。政府已識別「劏房住戶」、「單親住戶」為精準扶貧的其中兩個目標群組,並按群組的需要推行相應的精準扶貧計劃。因此,本會建議政府引入「匱乏」概念,以全面及系統地了解貧窮兒童的處境。政府統計處可以定期調查「劏房住戶」和「單親住戶」以及他們的兒童,評估他們的生活水準是否符合社會標準,評估範疇包括「個人成長需求」、「家庭管教能力」和「家庭及環境因素」,以了解貧困兒童的缺乏程度和生活狀況。透過這些客觀指標和數據,政府不僅能更好地制定扶貧策略和實施精準扶貧計劃,也能評估未來扶貧工作的成效,改進現有貧窮線的不足之處。

本會目前管理11間共92個兒童之家宿位,服務的青少年普遍經歷長期心理創傷,極需大量資源彌補成長中的缺失。現有資源未能充分滿足他們在學業、社交及身心健康發展上的需求。因此,本會呼籲政府增撥資源,支援院舍兒童及青少年的全人發展。鑑於個案日益複雜,本會建議降低照顧人手比例,例如一間兒童之家服務四位宿生,以確保受心理創傷的兒童及青少年能獲得更佳的照顧。此外,本會期望政府投放更多資源,協助即將離宿的青少年學習獨立生活技能,包括預算管理、日常開支規劃等,以助他們順利融入社區,降低邊緣化風險。同時,政府應提供短期過渡住宿和租務指導,確保青少年在離開宿舍後能穩定生活,為他們自立提供堅實基礎。

本會建議政府將獨立生活能力納入初中必修課程,並由教育局聯同非政府機構於2027年前在50所中學開展試點計劃。課程內容應涵蓋理財知識、情緒韌性、生活管理及公民參與等核心能力,以填補現行青年政策在生活技能培訓方面的不足。本會同時倡議採用「學校-社區協同模式」,整合行業導師、專業人士及地區組織等資源,透過課堂教學與社區實踐相結合的體驗式學習,系統化培養青少年應對成年生活的能力。相關研究顯示,此模式能有效提升青少年的自我效能感、就業競爭力及社會適應能力,為其未來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本會建議正辦理離婚及有12歲以下子女的夫婦須強制完成共享親職工作坊/課程,並強制接受調解服務,盡早妥善處理子女的照顧及管教、財務等安排,有助加快法律程序的時間;與此同時,要求參與離異父母輔導,個別情緒支援,以處理好子女照顧及管教為要,減少雙方離婚過程的煎熬及不滿,有助日後推展「共享親職」。再者,為了改進現時的服務,協助有合作困難及衝突的離異父母,本會極力建議政府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援、臨床督導、專業培訓,以及合理的人手與個案比例。

妥善處理離異家庭的財務糾紛亦是落實「父母責任模式」的重要基礎之一。其中單親家庭已被識別為精準扶貧特定目標群組,前線同工不時得悉服務對象因被拖欠子女贍養費而陷入經濟困境的情況,故本會建議社署優化現行程序,容許單親人士提供簡單證明或宣誓後,可以馬上停止從綜援扣除贍養費;申請人然後再補交追討贍養費的法庭文件作證明。如果申請人其後追回被拖欠的贍養費,社署應按其經濟能力,一次過或分期從每月的綜援扣除相關金額。

本會建議政府繼續推行「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並不應單以重返勞動市場為唯一目標。計劃對支援經濟困難、單親及有社會需要的家庭尤為重要,不僅有助釋放勞動力,亦能減輕照顧壓力及強化兒童保護。現行計劃下,部分家庭因重返勞動市場,收入略增而需自付費用,可能削弱其經濟穩定性。本會建議參考現時課託服務模式,按收入分級提供津貼,避免家庭因微小收入變化而失去支援。同時,現時課託學生中有較高比例為有特殊學習需要、新來港或非華裔學生,對人力與資源需求甚大,本會建議按學生需要調整資源配置。此外,本會支持繼續保留社區層面的課餘託管服務,讓家長能按居住區域與子女需要作出合適選擇。

香港社福界參與大灣區融合發展 

香港社會福利機構已積極準備,響應國家號召,貢獻大灣區社會服務發展。本會建議政府發揮「超級聯繫人」角色,協調粵港兩地資源,推動專項基金及服務融合,並建立「白名單」制度,簡化審批流程,促進香港社福機構在內地高效運作,共同提升大灣區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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