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童群益會(下稱本會) 本著「培育新一代 攜手創未來」的宗旨,致力為兒童及青少年營造有利成長的社會環境。本會深信保護兒童免受傷害,是社會上各持分者的共同責任,家長、照顧者、鄰舍、教育工作者、醫護專業、社工等,需要一起努力承擔。針對傷害兒童,本會堅守「零容忍」原則及支持立法,認為兒童在成長中不應受到任何形式及程度的傷害。兒童並不容易透過言語表達自己的感受,也不能主動規避風險,作為社會的持分者更加需要以兒童為本的角度,在各自的崗位上攜手合作,為兒童建立一個安全成長的環境。政府現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本會對條例草案有以下意見:
1. 相關草案部份
1.1 清晰界定「虐待兒童」及「嚴重傷害」的定義
由於條例草案牽涉共20多個不同背景的專業,故就「虐待兒童」及「嚴重傷害」作出清晰明確的法定定義,絕對有助前線接觸兒童的專人員了解及掌握強制舉報門檻,更快作出合適判斷及舉報,確保及早發現和介入這類個案,減少因不確定或憂慮干犯條例而導致延誤或過度舉報的風險,讓社會於投放處理重受傷害兒童的資源可以更精準,減低下游保護兒童服務的承接壓力。
1.2 訂明兒童最佳利益的考慮因素
條例草案內提及「專業人員如確立自己真誠而合理地相信延誤舉報符合該兒童最佳利益,以及已在延誤期間採取合理所需的行動,以保障該兒童的利益,即為免責辯護。」但由於條例草案涵蓋多個專業,故有需要訂明「兒童最佳利益」的評估及衡量因素,讓前線人員在其專業的崗位上有更全面的理解及判斷,亦有助跨專業、跨界別的人員就虐兒個案在共同的基礎上溝通協作,更有效發揮保護兒童工作的果效。
2. 相關法例執行配套部份
2.1 制定舉報決策工具
基於條例草案涵蓋多個不同專業,故本會喜見當局將推出《舉報指南》以助相關人員作出及時洽當的舉報。本會認為該《舉報指南》應具備決策工具(Decision Tree) ,以協助強制舉報者按懷疑受虐兒童的受虐類別、特徵、背景、風險及保護因素等,逐步評估懷疑受虐兒童的嚴重及風險/危機,以作出更全面及客觀、準確的判斷。而《舉報指南》內所提供的例子或許能有助理解部份條例內容,但卻不足以清晰地呈現舉報門檻,
容易產生混亂,不利條例執行。建議當局參考澳洲新南威爾斯省的相關舉報工具(Decision Tree) 以制定香港的《舉報指南》。
2.2 加強針對性的培訓
本會樂見政府將就《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為各受影響專業人士提供訓練,唯本會相信各專業接觸兒童的情況不同,相信現時當局提出的單向形式網上訓練未能足夠協助不同的專業人士提升其於工作上接觸兒童時的敏感度,以提升他們識別懷疑虐待兒童個案的能力。故本會認為當局應加快和受影響專業的溝通,以了解他於執行條例時的工作處境及第所需的訓練,以協助強制舉報者行使法定責任,共同營造保護兒童的安全的成長環境。
2.3 增加及強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
在落實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時,有機會令到兒童住宿照顧服務需求提升,業界相關服務需要更多人力資源、培訓及設備。就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立法建議,本會要求政府確保在條例生效時,必須有足夠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及相應人手配套,以免舉報後的懷疑個案未能有效妥善跟進,成為保護兒童工作的瓶頸。
3. 預防及跟進措施建議
條例草案的立法原意為透過經常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士,編織更緊密的兒童保護安全網。但法例所處理的乃屬兒童受傷害或瀕臨受傷害時的下游工作,而本會相信當局更應投放更多資源於保護兒童的上游工作,以進一步達致保護兒童,免受傷害。
3.1 設立地區兒童館,提升家長照顧能力
兒童早期發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本會過去數年獲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支持推動「童亮計劃」,在地區開設兒童館,為嬰幼兒及其家長提供早期介入服務,當中涵蓋健康、飲食營養、安全環境、育養質素及早期學習等五大範疇,促進嬰幼兒早期全人發展、協助家長或照顧者與孩子建立親密關係、營造健康愉快的成長環境。在「賽馬會童亮計劃第一期」中,兒童館更利用「健康成長」作招徠,吸引有特別需要家庭使用服務,為「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的服務對象,包括有情緒精神健康問題的家長、年輕父母、戒毒康復者家庭提供服務。評估研究結果顯示有關服務對改善親子關係、親職能力感、家長壓力、兒童情緒及行為問題等有顯著的成效,長遠有效提升家長照顧能力及保護兒童免受虐待。本會樂見政府檢討「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並建議為0至6歲的嬰幼兒設立地區兒童館,及早為育有嬰幼兒的基層及有特別需要家庭提供早期介入服務 ,作為超前的保護兒童策略。
3.2 強化市民大眾對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的意識及認同
家庭及社區是兒童成長的重要場所,家庭及公眾教育必須多管齊下,包括提升家長、照顧者及鄰里之間對於保護兒童的敏感度;本會建議推動正向親職教育和訓練,在社區定期推行大規模的防止虐兒及保護兒童的社區教育活動,強化市民對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的意識。面對生活的挑戰,兒童及家長皆承受著不同程度的壓力。當父母或照顧者在生活或管教上遇到困難時,社區內不同的服務機構均可以提供適切支援,協助家庭走出困境。除此以外,本會建議加強社區宣傳及公民教育,讓家長及公眾對強制舉報多加認識,認同有關工作有助及早識別和介入高危家庭,日後加以配合。畢竟,為兒童營造安全的成長環境是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應該由全人關懷做起,於社會上建立及強化保護兒童的文化。
4. 總結
條例草案於6月2日刋憲,並於6月14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本會支持立法規定專業人士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同時要求政府在草案的商議過程中,需預留足夠時間予跨政府部門及專業界別商討,對舉報門檻、機制及流程取得共識,完善機制及程序,確保法例生效時已有清晰的定義、可行的執行指引及舉報決策工具、以及有足夠的行政、服務及人手配套。要促成有效的實施法例,政府必須及早為業界提供足夠培訓及配套資源,加快前線專業人員掌握及早識別、及早介入的知識技巧,讓他們熟悉通報機制、執行程序及使用舉報決策工具,令他們有信心行使法定責任及提供專業服務。強制舉報機制只是保護兒童的其中一部分,保護兒童免受傷害是社會上各持分者的共同責任,繼續堅持「兒童利益」為優先,持續投放資源,一起致力推展保護兒童的工作。
-完-